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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转用、征用、供地一次性审批材料一览表

1、建设用地申请表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有偿使用土地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5、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6、市政府请示;

7、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8、土地勘测定界图及报告书(海南坐标系GPS实测坐标点)和地理位置图;

9、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10、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11、地价评估初审意见;

12、资信证明;

13、工商营业执照;

14、土地出让合同;

15、土地所在区域当年变更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16、土地所在区域修订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者城市村庄和集镇的总体规划图及相关说明;

17、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18、用地转用方案;

19、征用土地方案;

20、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

2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情况表(如收回国有土地);

22、补充耕地方案(如占用耕地);

23、补充耕地协议或补充耕地验收证明(如占用耕地);

2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或补充耕地位置(以1:1万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

25、地块方案;

26、环评意见;

27、其他部门行业管理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林业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