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府机构>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文昌市农业局

  文昌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和协调农口各中心,沟通其与市委、市政府的联系,参与制定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农业和农村的年度生产规划、计划、任务落实,并组织实施;协助与引导全市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组织和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活农产品流通,做好农业先进技术推广指导和农业实用新技术的培训;负责指导乡镇农经站、农技站、畜牧站、农机站开展为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使用、合理流转和转包,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监督与指导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承包合同的管理,做好合同兑现及监证、调解和仲裁等工作;负责农业执法工作,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等执法监督管理,以法治农与兴农,为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奋斗目标,促进农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积极因素与条件。

局长:符史军 电话:63330349



领导致辞
机构设置
市领导
部门职能
 
本站信息查询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