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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责

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依法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有关政策,管理全市教师的调配及其工资福利和教工奖惩、考核、任免等人事行政事务。
  3、筹措办学资金,调拔教育经费和教师工资以及审计、检查各级学校的财务开支。
  4、管理基础教育的行政事务,包括学校的布点设置、学生学籍管理,制订普及义务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学生的奖惩、高考、中考、会考等。
  5、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国内外的先进教育理论和教学经验,开展我市的教研活动,提高我市教书育人的水平。
  6、抓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行农、科、教三结合,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成人教育,狠抓农民教育,扫除文盲,实施"科教兴农"的战略方针。
  7、开展全市的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促使学生掌握劳动技能。同时,改善办学条件。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龙 跃
  办公室电话:632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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