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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交通局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措施,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绘制环市公路网络规划蓝图,制定我市交通运输生产指导计划,贯彻、统一、协调、监督、服务"的方针,搞好运输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预、结算,招、投标,施工、验收的管理;负责监督公路的建设、养护。
4、负责全市和跨区作业的营业性公路运输及运输服务单位、个人的开业和停业等管理。
5、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实施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公路客运市场的调查,全面规划,综合生产平衡,制订行业管理规定、管理办法措施,协调行业内外和多种所有制运输企业的关系,推进横向联合,发展合理运输。负责旅客运输市场的管理及线路站点的核准审批。
7、配合环保部门,对车辆排气、躁音告示交通公害,进行监督和管理。
8、负责全市各搬运站、点、装卸大队以及运输服务行业的管理。
9、鼓励和扶持兴办公用型客、货运输站(点),提倡运输企业原有站(点)向社会开放,完善停车场的统一管理。
10、加强安全生产,协同搞好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严格监督、执行汽车定期"二保"制度。
11、负责车辆注册管理工作,建帐立卡,完善运输工具档案管理制度。
12、协调物价部门统一制定费用结算凭证、客票、营运证、行车路单、搞好单、证管理。
13、协同搞好燃油附加费的稽查及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工作。
14、协助搞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建档管理。
15、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16、负责"二运"企业的管理及交通维修制造业的管理。
17、负责至公路、水路运输商务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等进行检查监督。
18、负责搞好水路客、货运输市场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港口码头、渡口、近海航道的规划、普查、勘测、开发、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运输秩序,保护正当竞争,制止非法经营。
19、负责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和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保证客货运输生产安全。
20、归口管理公路运输质量、标准,负责引进有关公路交通方面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技术革新、新技术推广工作。
21、负责交通战备保障工作。
22、负责交通所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岗位培训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林尤逵
联系电话:6323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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