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增设安全生产管理股,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二)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
3、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4、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
5、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6、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化学事故应急求援等工作。
7、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全市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和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
8、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 长:符策东
电 话:63330075(办) 、传 真:63330614
|